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印發《浙江省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實施方案(2018-2020)》的通知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印發《浙江省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實施方案(2018-2020)》的通知
發布機構: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文 號:浙經信資源〔2018〕98號
印發時間:2018-05-06 15:05:36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關于印發《浙江省綠色制造體系
建設實施方案(2018-2020)》的通知
各市、縣(市、區)經信委(局):
為深入實施綠色制造工程,提升工業綠色發展水平,我們制定了《浙江省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實施方案(2018-2020)》,現予以印發,請認真貫徹執行。
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18年5月3日
浙江省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實施方案
(2018-2020)
為深入實施綠色制造工程,加快推進我省綠色制造體系建設,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的通知》(工信廳節函〔2016〕586號)要求,立足我省發展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落實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求,以促進全產業鏈和產品全生命周期綠色發展為目的,以企業為主體,以標準為導向,以公開透明的第三方評價機制為手段,將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作為建設重點,加強節能、節水、環保技術、工藝、裝備推廣應用,強化產品全生命周期綠色管理,構建高效、清潔、低碳、循環的綠色制造體系。
(二)工作目標。全面貫徹落實制造強國建設戰略,緊緊圍繞制造業資源能源利用效率和清潔生產水平提升,以紡織、服裝、皮革、化工、化纖、造紙、橡膠塑料、建材、有色金屬加工、農副食品加工、機械、家電、高端裝備制造業為我省現階段綠色制造體系建設重點行業方向,力爭到2020年,累計培育創建100個綠色工廠和10個綠色園區,開發一批綠色產品,建立若干綠色供應鏈管理示范企業,鼓勵發展一批高水平、專業化的省內第三方評價機構。
二、實施內容
(一)創建綠色工廠。綠色工廠是制造業的生產單元,是綠色制造的實施主體,屬于綠色制造體系的核心支撐單元,側重于生產過程的綠色化。加快創建具備用地集約化、原料無害化、生產潔凈化、能源低碳化、廢物資源化等特點的綠色工廠,重點在工作基礎好、代表性強的行業龍頭企業開展綠色工廠創建。采用先進適用的清潔生產工藝技術和高效末端治理裝備,淘汰落后設備,建立資源回收循環利用機制,推動用能結構優化。采用綠色建筑技術建設改造廠房,預留可再生能源應用場所和設計負荷,合理布局廠區內能量流、物質流路徑,推廣綠色設計和綠色采購,開發生產綠色產品,實現企業運行全流程綠色發展。綠色工廠評價要求見附件1。
(二)開發綠色產品。綠色產品是以綠色制造實現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最終體現,側重于產品全生命周期的綠色化。積極開展綠色設計產品示范試點,選擇量大面廣、與消費者緊密相關、條件成熟的產品,應用產品輕量化、模塊化、集成化、智能化等綠色設計共性技術,采用高性能、輕量化、綠色環保的新材料,開發推廣具有無害化、節能、環保、高可靠性、長壽命和易回收等特性的綠色產品,著力提升綠色產品的市場占有率,引導綠色消費理念。綠色產品的通用評價方法見《生態設計產品評價通則》(GB/T32611),評價要求見生態設計產品評價規范系列國家標準(GB/T32163)和相關行業標準及團體標準。
(三)建設綠色園區。優先從國家級和省級技術產業園區、低碳工業園區、循環經濟產業園區中選擇一批工業基礎好、基礎設施完善、綠色水平高的園區進行培育創建。按照產業結構綠色化、能源利用綠色化、運營管理綠色化、基礎設施綠色化的要求,以產業集聚、生態化鏈接和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為重點,推行園區綜合資源能源一體化解決方案,推進工業園區分布式光伏發電、集中供熱、污染集中處理等工程項目,實現園區能源梯級利用、水資源循環利用、廢物交換利用、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提升園區資源能源利用效率。推動園區內企業開發綠色產品、創建綠色工廠,龍頭企業建設綠色供應鏈,實現園區整體的綠色發展。綠色園區評價要求見附件2。
(四)打造綠色供應鏈。選擇一批代表性強、行業影響力大、經營實力雄厚、管理水平高的示范企業,按照產品全生命周期理念,發揮供應鏈核心龍頭企業的引領帶動作用,加強供應鏈上下游企業間的協調與協作,建立長效綠色供應鏈管理模式,優先支持綠色工廠及綠色產品供應商納入綠色供應鏈管理名錄。強化綠色生產,構建綠色物流體系,建設綠色回收體系,搭建綠色供應鏈信息管理平臺,帶動供應鏈上下游企業實現綠色發展,構建以生命周期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為導向,涵蓋采購、生產、營銷、使用、回收、物流等環節的綠色供應鏈。綠色供應鏈評價要求見附件3。
(五)培育綠色制造服務體系。培育一批第三方評價機構,開展綠色制造評價體系相關地方標準的研究,鼓勵我省知名品牌的綠色產品評價標準制定,細化我省分行業的綠色工廠評價指標及評分標準。推動行業協會、科研院所、第三方服務機構、金融機構等共同參與,培育一批集標準創制、計量檢測、評價咨詢、技術創新、綠色金融等服務內容的專業化綠色制造服務機構,為企業、園區開展綠色示范工作提供綠色制造整體解決方案,為綠色制造體系政策推廣、信息交流、咨詢、培訓、評估等提供基礎支撐。
三、實施步驟
(一)組織創建。各市經信委會要結合本地實際,以轄區內制造業行業龍頭企業及循環經濟工業園、低碳園區、生態工業園區等為重點,選擇基礎條件較好的企業、園區,對照相關評價標準要求,組織開展本地區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的對標摸底,初步確定本地區2018-2020年創建申報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園區及綠色產業鏈的重點企業、園區名單,于2018年7月底前報送省經信委。
(二)開展自評價和第三方評價。滿足申請條件的企業、園區按照綠色制造體系的相關標準自愿開展創建工作并進行自評價。企業、園區達到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標準時,可自行委托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的第三方評價機構開展現場評價。評價合格的,向所在地的設區市經信委提交綠色制造體系示范總結報告,各設區市經信委初審后于每年9月底前報送省經信委。
(三)省級評估確認。根據工信部和省里發布的有關評價標準,每年省經信委組織專家對各市提交的綠色制造體系示范總結報告的企業、園區進行評估確認,發布省級綠色工廠、產品、園區、供應鏈名單。評估確認重點審核綠色制造標準指標的完成情況、評價機構編寫的評價報告等內容,必要時開展現場評估確認。
(四)推薦國家示范。省經信委于每年11月底前,從省級綠色工廠、產品、園區、供應鏈管理申報主體中,選擇具有代表性的推薦申報國家級綠色制造體系示范名單。工信部將通過專家論證、公示、現場抽查等環節確定國家級綠色產品、工廠、園區、供應鏈管理企業名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省經信委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全省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統籌部署和組織協調。各級經信部門要加強協調和指導,積極組織本地區企業、園區按要求提出建設方案,做好日常監管和服務。充分凝聚省內有關科研機構、行業協會、服務機構及金融機構的力量,共同推進全省綠色制造體系建設。
(二)加大支持力度。積極爭取國家工業轉型升級資金、專項建設基金、綠色信貸等相關政策支持我省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工作。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行業龍頭企業申報國家綠色制造系統集成項目。各地要將綠色制造體系建設項目列入現有財政資金支持重點,對獲得認定的綠色工廠、產品、綠色區、供應鏈企業給予資金獎勵。落實綠色產品政府采購和財稅支持政策,引導社會資金積極投入綠色制造領域。發展綠色金融,鼓勵金融機構為綠色制造示范企業、園區提供便捷、優惠的擔保服務和信貸支持。
(三)加強基礎能力建設。充分借助行業協會、科研院所、第三方服務機構、金融機構等力量,培育一批專業化的線下綠色制造服務平臺,支撐和推進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定期發布行業綠色制造示范典型案例,定期組織對有創建條件和意愿的企業、園區進行輔導,加快節能、節水、清潔生產領域工藝技術的推廣應用。加強輿論宣傳,增強綠色理念,倡導綠色消費,為綠色制造創造良好氛圍。
附件:1. 綠色工廠評價要求.pdf
2. 綠色園區評價要求.pdf
3. 綠色供應鏈管理評價要求.pdf
1
附件1
綠色工廠評價要求
一、總則
(一)評價指標框架
綠色工廠(以下簡稱“工廠”)應在保證產品功能、質
量以及制造過程中員工職業健康安全的前提下,引入生命周
期思想,滿足基礎設施、管理體系、能源與資源投入、產品、
環境排放、環境績效的綜合評價要求。綠色工廠評價指標框
架如圖1所示。
圖1綠色工廠評價指標框架
(二)評價依據
1.地方行業主管部門需在本地區的綠色制造體系建設
實施方案中細化綠色工廠創建工作內容,并依據本文件規定
的評價指標體系明確本地區綠色工廠評價要求及評分標準,
達到地方規定的分數要求的單位納入綠色工廠名單。評價要
求需滿足本文件指標體系中所有基本要求。鼓勵地方結合本
能源與資
源投入
產品
管理體系
基礎設施
環境排放
環境
績效
生產過程
2
地區行業特點細化各行業的評價要求,結合地區發展水平、
參照預期性指標提出更高的要求。
2.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制定綠色工廠評價標準體系,制
定《綠色工廠評價通則》以及各行業綠色工廠評價導則標準,
鼓勵地方行業主管部門依據相關標準開展地方綠色工廠試
點示范評價工作。
3.綠色工廠試點示范項目評價工作按行業進行,工廠所
屬行業依據《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分類。
(三)評價方式
1.綠色工廠試點示范評價應由獨立于工廠的第三方組
織實施;
2.實施評價的組織應收集評價證據,并確保證據的完整
性和準確性。證據收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查看報告文件、
統計報表、原始記錄;根據實際情況,開展對相關人員的座
談;實地調查、抽樣調查等;
3.實施評價的組織應對評價證據進行分析,評價工廠是
否滿足評價要求提出的綜合評價指標。滿足所有必選評價要
求并達到地方規定分數要求的工廠,可納入綠色工廠名單。
二、評價指標
綠色工廠評價指標分為一級指標和二級指標,具體要求
包括基本要求和預期性要求?;疽笫羌{入綠色工廠試點
示范項目的必選評價要求,預期性要求是綠色工廠創建的參
3
考目標。具體指標要求見表1。
4
表1綠色工廠評價指標表
一級
指標
二級指標基本要求預期性要求
一般
要求
合規性與相關
方要求
1.工廠應依法設立,在建設和生產過程中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
政策和標準,近三年無重大安全、環保、質量等事故,成立不
足三年的企業,成立以來無重大安全、環保、質量等事故。
2.對利益相關方環境要求做出承諾的,應同時滿足有關承諾要
求。
—
管理職責
1.最高管理者應分派綠色工廠相關的職責和權限,確保相關資源
的獲得,并承諾和確保滿足綠色工廠評價要求。
2.工廠應設有綠色工廠管理機構,負責有關綠色制造的制度建
設、實施、考核及獎勵工作,建立目標責任制。
3.工廠應有綠色工廠建設中長期規劃及量化的年度目標和實施
方案。
4.工廠定期提供綠色工廠相關教育、培訓,并評估教育和培訓結
果。
—
基礎
設施
建筑
1.工廠新建、改建和擴建建筑時,應遵守國家“固定資產投資項
目節能評估審查制度”、“三同時制度”、“工業項目建設用
地控制指標”等產業政策和有關要求。
2.工廠的建筑應滿足國家或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及標準的要求。
3.廠房內部裝飾裝修材料中醛、苯、氨、氡等有害物質必須符合
國家和地方法律、標準要求。
4.危險品倉庫、有毒有害操作間、廢棄物處理間等產生污染物的
房間應獨立設置。
1.工廠建筑從建筑材料、建筑結構、綠化及場地、再生
資源及能源利用等方面進行建筑的節材、節能、節水、
節地及可再生能源利用。
2.適用時,工廠的廠房采用多層建筑。
5
一級
指標
二級指標基本要求預期性要求
計量設備
工廠應依據GB17167、GB24789等要求配備、使用和管理能源、水
以及其他資源的計量器具和裝置。能源及資源使用的類型不同時,
應進行分類計量。
—
照明
工廠廠區及各房間或場所的照明功率密度應符合GB50034規定現
行值。
工廠廠區和辦公區采用自然光照明。
管理
體系
管理體系基本
要求
1.工廠應建立、實施并保持滿足GB/T19001的要求的質量管理
體系和滿足GB/T28001的要求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
通過質量管理體系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第三方認證。
環境管理體系
2.工廠應建立、實施并保持滿足GB/T24001要求的環境管理體
系。
通過環境管理體系第三方認證。
能源管理體系
3.工廠應建立、實施并保持滿足GB/T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體
系。
通過能源管理體系第三方認證。
社會責任—
每年發布社會責任報告,說明履行利益相關方責任的情
況,特別是環境社會責任的履行情況,報告公開可獲得。
能源
資源
投入
能源投入
1.工廠應優化用能結構,在保證安全、質量的前提下減少能源投
入。
2.工廠及其生產的產品應滿足工業節能相關的強制性標準。
3.已明令禁止生產、使用的和能耗高、效率低的設備應限期淘汰
更新,用能設備或系統的實際運行效率或主要運行參數應符合
該設備經濟運行的要求。
4.適用時,工廠使用的設備應達到相關標準中能效限定值的強制
1.工廠建有能源管理中心。
2.工廠建有廠區光伏電站、智能微電網。
3.工廠使用的通用用能設備采用了節能型產品或效率
高、能耗低的產品。
4.工廠使用了低碳清潔的新能源。
5.可行時,使用可再生能源替代不可再生能源。
6
一級
指標
二級指標基本要求預期性要求
性要求。
資源投入
1.工廠應減少原材料、尤其是有害物質的使用。
2.工廠應評估有害物質及化學品減量使用或替代的可行性。
—
采購
1.工廠應制定并實施選擇、評價和重新評價供方的準則,確保供
方能夠提供符合工廠環保要求的材料、元器件、部件或組件。
2.工廠應確定并實施檢驗或其他必要的活動,確保采購的產品滿
足規定的采購要求。
滿足綠色供應鏈評價要求
產品
生態設計工廠在產品設計中引入生態設計的理念。滿足綠色產品(生態設計產品)評價要求
節能
工廠生產的產品若為用能產品,應滿足相關產品的國家、行業或地
方發布的產品能效標準中的限定值要求,未制定產品能效標準的,
產品能效應不低于行業平均值。
達到國家、行業或地方發布的產品能效標準中的先進值要
求,未制定產品能效標準的,產品能效達到行業前20%的
水平。
碳足跡—
1.采用公眾可獲取的標準或規范對產品進行碳足跡盤
查或核查。
2.利用盤查或核查結果對其產品的碳足跡進行改善。盤
查或核查結果對外公布。
有害物質限制
使用
工廠生產的產品應減少有害物質的使用,并滿足國家對產品中有害
物質限制使用的要求。
實現有害物質替代
環境
排放
污染物處理設
備
工廠應投入適宜的污染物處理設備,以確保其污染物排放達到相關
法律法規及標準要求。污染物處理設備的處理能力應與工廠生產排
放相適應,并應正常運行。
—
大氣污染物排
放
工廠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及地方標準要求。
水體污染物排
放
工廠的水體污染物排放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及地方標準要求?!?/p>
7
一級
指標
二級指標基本要求預期性要求
固體廢物排放
工廠需委托具有能力和資質的企業進行固體廢棄物處理,適用時應
符合相關廢棄產品拆解處理要求標準。
—
噪聲排放工廠的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應符合相關國家標準及地方標準要求?!?/p>
溫室氣體排放
工廠應采用公眾可獲取的標準或規范對其廠界范圍內的溫室氣體
排放進行盤查,并利用盤查結果對其溫室氣體的排放進行改善。
1.工廠獲得溫室氣體排放量第三方核查聲明。
2.利用核查結果對其溫室氣體的排放進行改善。
3.核查結果對外公布。
績效
用地集約化
工廠容積率應不低于《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的要求。
工廠容積率達到《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要求的
1.2倍以上。
單位用地面積產值不低于地方發布的單位用地面積產值的要求。未
發布單位用地面積產值的地區,單位用地面積產值應超過本年度所
在省市的單位用地面積產值。
1.單位用地面積產值達到地方發布的單位用地面積產
值的要求的1.5倍以上。
2.未發布單位用地面積產值的地區,單位用地面積產值
應達到本年度所在省市的單位用地面積產值,建議達
到1.2倍以上。
生產潔凈化
單位產品主要污染物產生量(包括化學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等)應不高于行業平均水平。(裝備、電子、電器等離散
制造業可采用單位產值或單位工業增加值指標。)
單位產品主要污染物產生量優于行業前20%水平。(裝備、
電子、電器等離散制造業可采用單位產值或單位工業增加
值指標。)
單位產品廢氣產生量應不高于行業平均水平。(裝備、電子、電器
等離散制造業可采用單位產值或單位工業增加值指標。)
單位產品廢氣產生量優于行業前20%水平。(裝備、電子、
電器等離散制造業可采用單位產值或單位工業增加值指
標。)
單位產品廢水產生量應不高于行業平均水平。(裝備、電子、電器
等離散制造業可采用單位產值或單位工業增加值指標。)
單位產品廢水產生量優于行業前20%水平。(裝備、電子、
電器等離散制造業可采用單位產值或單位工業增加值指
標。)
廢物資源化
單位產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應不高于行業平均水平。單位產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優于行業前20%水平。
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應大于65%(根據行業特點,該指標可在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達到73%(根據行業特點,該指
8
一級
指標
二級指標基本要求預期性要求
±20%之間選?。?。標可在±20%之間選?。?。
廢水處理回用率高于行業平均值。廢水處理回用率優于行業前20%水平。
能源低碳化
單位產品綜合能耗應符合相關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中的限額要
求。未制定相關標準的,應達到行業平均水平。(裝備、電子、電
器等離散制造業可采用單位產值或單位工業增加值指標。)
1.單位產品綜合能耗達到相關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中
的先進值要求。
2.未制定相關標準的,應優于行業前20%水平。
(裝備、電子、電器等離散制造業可采用單位產值或單位
工業增加值指標。)
單位產品碳排放量應不高于行業平均水平。(裝備、電子、電器等
離散制造業可采用單位產值或單位工業增加值指標。)
單位產品碳排放量優于行業前20%水平。(裝備、電子、
電器等離散制造業可采用單位產值或單位工業增加值指
標。)
9
三、綠色工廠建設內容
本部分給出了綠色工廠創建的一般性內容,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措施。
(一)基礎設施
1.建筑
(1)一般要求:充分利用自然通風,采用圍護結構保
溫、隔熱、遮陽等措施,宜采用鋼結構建筑和金屬建材、生
物質建材、節能門窗、新型墻體和節能保溫材料等綠色建材,
在滿足生產需要的前提下優化圍護結構熱工性能、外窗氣密
性等參數,降低廠房內部能耗。
(2)新建、改建和擴建:根據規模生產的特點多采用
一次規劃、分期實施,廠房分期建設、設備分期采購,產品
分期投入的方式以滿足生產和企業發展的要求,總體工藝設
計應充分考慮分期銜接,實現投資的技術經濟合理性、資源、
能源的高效利用,預留太陽能光伏等可再生能源應用場地和
設計負荷,考慮與所在園區產業耦合度高,充分利用園區的
配套設施。
2.計量設備
(1)需建立起計量體系,包括:計量儀器符合《用能
單位能源計量器具配備和管理通則》(GB17167)要求,并定
期進行較準;
(2)計量器具覆蓋主要的能源、資源消耗設施;
10
(3)具有廢氣、廢水、粉塵、固體廢棄物、噪聲等重
點環境排放測量設施,現有計量設施無法滿足實際需求的,
需與具有相關資質的第三方機構簽訂協議,定期對工廠相關
的環境排放進行監測;
(4)對所有計量結果需建立完善的記錄,并進行定期
分析,制定和實施改造計劃;
(5)有條件的企業,可采用信息化手段對能源、資源
的消耗以及環境排放進行動態監測。
3.照明
充分利用自然采光、優化窗墻面積比、屋頂透明部分面
積比,不同的場所的照明應進行分級設計,公共場所的照明
應采取分區、分組與定時自動調光等措施。
(二)管理體系
1.管理體系基本要求
工廠應建立為實現質量目標所必須的、系統的質量管理
模式,涵蓋顧客需求確定、設計研制、生產、檢驗、銷售、
交付的全過程策劃、實施、監控、糾正與改進活動的要求,
以文件化的方式,成為工廠內部質量管理工作的要求。工廠
應建立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用于指定和實施組織的職業
健康安全方針,并管理職業健康安全風險??刹扇∫韵伦C明
方式:
11
(1)由工廠或工廠所屬的組織發布符合GB/T19001
和GB/T28001要求的自我聲明;
(2)相關方出具的工廠符合GB/T19001和GB/T28001
要求的第二方聲明;
(3)第三方認證機構頒發的工廠或工廠所屬的組織符
合GB/T19001和GB/T28001要求的認證證書。
2.環境管理體系
工廠應建立環境方針、目標和指標等管理方面的內容,
為制定、實施、實現、評審和保持環境方針提供所需的組織
機構、規劃活動、機構職責、慣例、程序、過程和資源???/p>
采取以下證明方式:
(1)由工廠或工廠所屬的組織發布符合GB/T24001
要求的自我聲明;
(2)相關方出具的工廠符合GB/T24001要求的第二方
聲明;
(3)第三方認證機構頒發的工廠或工廠所屬的組織符
合GB/T24001要求的認證證書。
3.能源管理體系
工廠應建立能源方針、能源目標、過程和程序以及實現
能源績效目標,為制定、實施、實現、評審和保持能源方針
提供所需的組織機構、規劃活動、機構職責、慣例、程序、
過程和資源??刹扇∫韵伦C明方式:
12
(1)由工廠或工廠所屬的組織發布符合GB/T23331
要求的自我聲明;
(2)相關方出具的工廠符合GB/T23331要求的第二方
聲明;
(3)第三方認證機構頒發的工廠或工廠所屬的組織符
合GB/T23331要求的認證證書。
4.社會責任報告
工廠或工廠所屬的組織按照GB/T36000-2015、ISO
26000或SA8000的要求,編制社會責任報告,發布在網站或
通過印刷形式向利益相關方傳達。
(三)能源與資源投入
1.能源投入
(1)工廠宜做好能源選取的規劃,優先采用可再生能
源、清潔能源,充分利用供能系統余熱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可以優化生產工藝、多能源互補供能等方式,降低非清潔能
源的使用率,重視自主創新,推進制造裝備的節能改造;
(2)工廠宜建設光伏、光熱、地源熱泵和智能微電網,
適用時可采用風能、生物質能等,提高生產過程中可再生能
源使用比例;
(3)采用國家鼓勵的生產工藝、設備及產能,包括《節
能機電設備(產品)推薦目錄》、《“能效之星”產品目錄》、
13
《通信行業節能技術指導目錄》、《國家重點推廣的電機節
能先進技術目錄》等文件中推薦的生產工藝、設備及產能;
(4)對國家明令淘汰的生產工藝、設備及產能進行識
別并避免采購,包括《高耗能落后機電設備(產品)淘汰目
錄》、《部分工業行業淘汰落后生產工藝裝備和產品指導目
錄(2010年本)》、《高耗能老舊電信設備淘汰目錄》等文件
中明令淘汰的生產工藝、設備及產能;對于正在使用的國家
明令淘汰的生產工藝、設備及產能,但尚未達到淘汰時間的,
應制定明確的淘汰計劃;
(5)采用物聯網、云計算等,提升工廠生產效率,開
展智能制造,以降低單位產品能源資源消耗;
(6)對工廠的生產設施做好規劃,分步進行建設,使
已投產設施的使用率保持在較高水平,或實現滿產,提高設
備的開動率,降低設備空載時間;
(7)生產設備應根據生產工藝流程、物料搬運、信息
控制、結構系統等因素確定其在廠房內部的布置設計方式,
避免設備及照明用的電力線路和工業水(包含供回水、水質
檢測監測系統等)管道的迂回交錯鋪設;
(8)生產工藝宜考慮采用以下方面的節能措施,提高
能源利用率:高低溫分區的溫濕度獨立控制、排風熱回收、
供配電系統節能、動力站房節能、動力節能、集中供油系統
等。
14
2.資源投入
(1)工廠宜使用回收料、可回收材料替代新材料、不
可回收材料;
(2)工廠宜替代或減少全球增溫潛勢較高溫室氣體的
使用;
(3)工廠宜向供方提供的采購信息應包含有害物質使
用、可回收材料使用、能效等環保要求;
(4)工廠宜建立供應鏈管理體系,對供應鏈各個環節
進行有效策劃、組織和控制,改善供應鏈系統;
(5)工廠宜將生產者責任延伸理念融入業務流程,綜
合考慮經濟效益與資源節約、環境保護、人體健康安全要求
的協調統一。
(四)產品評價指標
1.生態設計
(1)盡量減少所使用材料的種類,以便于產品廢棄回
收;
(2)減輕所用材料的重量,提高原材料的實用率;
(3)生產過程中減少消耗品的種類和消耗量;
(4)提高回收材料或可再生材料所占比例;
(5)采用易拆解和再循環的設計、減少零部件上的涂
層或覆膜、避免使用難分離材料等,便于產品在廢棄過程中
的回收、處理和再利用;
15
(6)采用通用性標準化模塊化設計、采用可升級可維
修設計和服務;
(7)對較大的零部件、材料及包裝進行材料的標識等;
(8)宜采用使用新能源(例如:燃料電池)或可再生
能源的設計,例如產品使用太陽能電池作為能源。
2.產品節能
(1)由工廠或工廠所屬的組織對產品符合相關要求的
情況進行自我聲明;
(2)第三方認證機構頒發的產品符合相關要求的認證
證書。
3.碳足跡
(1)企業可參考ISO/TS14067:2013《溫室氣體產
品碳足跡關于量化和通報的要求和指南》和PAS2050:2011
《商品和服務在生命周期內的溫室氣體排放評價規范》等國
際國外標準,開展產品碳足跡量化與核查工作,以產品設計、
生產、消費等過程為核心,減少產品生命周期內的溫室氣體
排放;
(2)可在產品包裝上或產品說明書中標示產品碳足
跡,以向社會傳遞產品的碳屬性;
(3)可將碳足跡的改善納入環境目標,并制定相關的
提升計劃。
16
4.有害物質限制使用
工廠應按照《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
法》要求,依據《電子電氣產品中限用物質的限量要求》(GB/T
26572)、《電子電氣產品六種限用物質(鉛、汞、鎘、六價
鉻、多溴聯苯和多溴二苯醚)的測定》(GB/T26125)、《電
子電氣產品限用物質管理體系要求》(GB/T31274)和《電
子電氣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標識要求》(SJ/T11364)等
國家和行業標準,開展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相關的檢測、標識
和管理等工作,盡量減少產品中鉛、汞、鎘、六價鉻、多溴
聯苯和多溴二苯醚等有害物質的含量??刹扇∫韵伦C明方
式:
(1)由工廠或工廠所屬的組織對產品符合相關要求的
情況進行自我聲明;
(2)獲得國家統一推行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認證
證書。
5.可回收利用率
(1)在不影響產品性能、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可再生
材料的使用率;
(2)可將可回收利用率的改善納入環境目標,并制定
相關的提升計劃。
17
(五)環境排放
1.一般要求
(1)如工廠對環境的直接排放無法滿足國家、行業、
地方相關法律法規、標準需要時,需建設廢氣、廢水、粉塵、
固體廢棄物、噪聲等處理設施,優先采購《國家鼓勵發展的
重大環保技術裝備目錄》、《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業行業清
潔生產技術推行方案》中的技術裝備;
(2)工廠可配備PM2.5便攜式監測儀、揮發性有機物
(VOCs)在線分析儀等環境監測儀器;
(3)工廠可采用高濃度氨氮廢水處理、超臨界水氧化
處理、動態膜過濾、污泥高速流體噴射破碎干化等回收處理
技術;
(4)工廠也可將污染物處理外包給園區公共基礎設施
(如園區的污水處理設施)、有資質的污染物處理企業,以
實現達標排放。
2.固體廢棄物
企業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
法》的要求,管理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
(1)依據《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處置場污染控制
標準》(GB18599)等國家和行業標準,管理一般工業固體
廢物;
18
(2)依據《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
《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18598)和《危險廢物
焚燒污染控制標準》(GB18484)等有關標準和規定處置危
險廢物;
(3)制定了固體廢棄物回收處理要求,落實責任,防
止固體廢棄物的非正規處理;
(4)需要委托外部回收處理的企業,與符合《再生資
源回收管理辦法》、《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且具
有相關資質的單位簽署了回收處理協議。
3.溫室氣體
(1)溫室氣體核查可依據ISO14064標準;
(2)已開展碳排放權交易的地區,可依據當地發布的
碳排放核查要求;
(3)工廠可推動使用再生能源和植樹造林等方式,來
實現碳中和,降低溫室效應。
(六)環境績效
工廠可綜合參照基礎設施、管理體系、能源與資源投入、
產品、環境排放等部分建設內容,實現工廠用地集約化、生
產潔凈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的綠色工廠建設目標,
提升以下環境績效指標:
1.容積率
工廠容積率按式(1)計算。
19
用地
總構筑物總建筑物
A
AA
R
?
?
……………………………………(1)
式中:
R——工廠容積率,無單位;
A總建筑物——工廠總建筑物建筑面積,參照《建筑工程建
筑面積計算規范》(GB/T50353-2013)計算,單位為平方米
(m
2
);
A總構筑物——工廠總構筑物建筑面積,單位為平方米(m
2
);
A用地——工廠用地面積,單位為平方米(m
2
)。
2.單位用地面積產值
單位用地面積產值按式(2)計算。
用地
A
N
n
?
………………………………………………(2)
式中:
n——單位用地面積產值,單位為萬元/公頃(萬元/hm
2
);
N——工廠總產值,單位為萬元;
A用地——工廠用地面積,單位為公頃(hm
2
)。
3.單位產品主要污染物產生量
單位產品主要污染物產生量按照式(3)計算。
Q
S
sii
?…………………………………………………(3)
式中:
si——生產單位合格產品某種主要污染物產生量;
Si——統計期內,某種主要污染物產生量;
20
Q——統計期內合格產品產量。
4.單位產品廢氣產生量
生產單位合格產品廢氣產生量按照式(4)計算。
Q
G
gii
?………………………………………………(4)
式中:
gi——單位產品某種廢氣產生量;
Gi——統計期內,某種廢氣產生量;
Q——統計期內合格產品產量。
5.單位產品廢水產生量
生產單位合格產品的廢水產生量,按照式(5)計算。
Q
W
w
?…………………………………………………(5)
式中:
w——單位產品廢水產生量;
W——統計期內,廢水產生量;
Q——統計期內合格產品產量。
6.單位產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
單位產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按式(6)計算。
Q
M
M
i
ui?
……………………………………………(6)
式中:
Mui——單位產品主要原材料消耗量;
Mi——統計期內,生產某種產品的某種主要原材料消耗
21
總量;
Q——統計期內合格產品產量。
7.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
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參照《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
技術評價導則》(GB/T32326-2015)計算。
8.廢水處理回用率
廢水處理回用率參照《工業廢水處理與回用技術評價導
則》(GB/T32327-2015)計算。
9.單位產品綜合能耗
已發布單位產品能耗限額標準或能耗計量統計標準的,
按照相關標準進行計算,未發布相關標準的,參照《綜合能
耗計算通則》(GB/T2589-2008)和《單位產品能源消耗限
額編制通則》(GB/T12723-2013)進行計算。
10.單位產品碳排放量
生產單位合格產品碳排放量按式(7)計算。
Q
C
C
?……………………………………………(7)
式中:
c——單位產品碳排放量;
C——統計期內,工廠邊界內二氧化碳當量排放量,單位
為千克二氧化碳當量(kgeCO2);
Q——統計期內合格產品產量。
1
附件2
綠色園區評價要求
一、總則
(一)基本要求
1.國家和地方綠色、循環和低碳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和
標準應得到有效的貫徹執行。
2.近三年,未發生重大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態破壞事件,
完成國家或地方政府下達的節能減排指標,碳排放強度持續
下降。
3.環境質量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的環境功能區環境質
量標準,園區內企業污染物達標排放,各類重點污染物排放
總量均不超過國家或地方的總量控制要求。
4.園區重點企業100%實施清潔生產審核。
注:重點企業是指《清潔生產促進法》中規定的應當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
審核的企業(評審期當年及之前公布的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名單中的企業)。
5.園區企業不應使用國家列入淘汰目錄的落后生產技
術、工藝和設備,不應生產國家列入淘汰目錄的產品。
6.園區建立履行綠色發展工作職責的專門機構、配備2
名以上專職工作人員。
7.鼓勵園區建立并運行環境管理體系和能源管理體系,
建立園區能源監測管理平臺。
8.鼓勵園區建設并運行風能、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應用
2
設施。
(二)評價指標構成
綠色園區評價指標體系包括能源利用綠色化指標、資源
利用綠色化指標、基礎設施綠色化指標、產業綠色化指標、
生態環境綠色化指標、運行管理綠色化指標6個方面。具體
如附表1所示。
附表1綠色園區評價指標體系
一級指標序號二級指標單位引領值類型
能源利用
綠色化指
標
(EG)
1能源產出率
萬元
/tce
3必選
2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15必選
3清潔能源使用率%75必選
資源利用
綠色化指
標
(RG)
4水資源產出率元/m31500必選
5土地資源產出率億元/km215必選
6
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
率
%95必選
7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90必選
8中水回用率%30
4項指標
選2項
9余熱資源回收利用率%60
10廢氣資源回收利用率%90
11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率%80
基礎設施
綠色化指
標
(IG)
12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具備必選
13
新建工業建筑中綠色建筑
的比例
%30
2項指標
選1項
14
新建公共建筑中綠色建筑
的比例
%60
15500米公交站點覆蓋率%902項指標
選1項16節能與新能源公交車比例%30
產業綠色
化指標
(CG)
17
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園區
工業總產值比例
%30必選
18
綠色產業增加值占園區工
業增加值比例
%30必選
3
19人均工業增加值萬元/人152項指標
選1項20現代服務業比例%30
生態環境
綠色化指
標
(HG)
21
工業固體廢棄物(含危廢)
處置利用率
%100必選
22
萬元工業增加值碳排放量
消減率
%3必選
23
單位工業增加值廢水排放
量
t/萬元5必選
24主要污染物彈性系數-0.3必選
25園區空氣質量優良率%80必選
26綠化覆蓋率%30
3項指標
選1項
27道路遮蔭比例%80
28露天停車場遮蔭比例%80
運行管理
綠色化指
標
(MG)
29
綠色園區標準體系完善程
度
-完善必選
30編制綠色園區發展規劃-是必選
31
綠色園區信息平臺完善程
度
-完善必選
(三)評價方法
工業園區綠色指數的計算方法如下面公式所示。
363363
111111
1
=[(
24
jfpiklbl
ijkflpbibjbkbfbllbp
RGCGMGEGIGHGHG
GIor
EGRGIGCGHGHGEG
??????
???????????+)]100
式中:
GI
為工業園區綠色指數;
iEG
為第
i
項能源利用綠色化指標值;
biEG
為第
i
項能源利
用綠色化指標引領值;
iRG
為第
i
項資源利用綠色化指標值,
biRG
為第
i
項資源利
用綠色化指標引領值;
4
iIG
為第
i
項基礎設施綠色化指標值,
biIG
為第
i
項基礎設施
綠色化指標引領值;
iCG
為第
i
項產業綠色化指標值,
biCG
為第
i
項產業綠色化
指標引領值;
iHG
為第
i
項生態環境綠色化指標值,
biHG
為第
i
項生態環
境綠色化指標引領值;
iMG
為第
i
項運行管理綠色化指標值,
biMG
為第
i
項運行管
理綠色化指標引領值。
注:正向指標(越大越好的指標)和逆向指標(越小越好的指標)數值的無
量綱化分別采用指標值/引領值、引領值/指標值。在全部指標中,單位工業增加
值廢水排放量和主要污染物彈性系數屬于逆向指標,無量綱化方法采用引領值/
指標值。
二、能源利用綠色化指標(3個必選指標)
能源利用綠色化指標包括能源產出率和可再生能源使
用比例、清潔能源使用率3個必選指標。
(一)能源產出率(必選)
指標解釋:指報告期內園區工業增加值與能源消耗總量
的比值,該項指標越大,表明能源產出效率越高。能源主要
包括原煤、原油、天然氣、核電、水電、風電等一次能源。
工業增加值采用2010年不變價,下同。
計算公式:能源產出率=園區工業增加值(萬元不變價)
/能源綜合消耗總量(tce)。
(二)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必選)
指標解釋:園區內工業企業的可再生能源使用量與綜合
5
能耗總量的比值??稍偕茉窗ㄌ柲?、水能、生物質能、
地熱能、氫能、波浪能等非化石能源。
計算公式: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工業企業可再生
能源使用量(tce)/工業企業綜合能耗總量(tce)x100%。
(三)清潔能源使用率(必選)
指標解釋:指清潔能源使用量與園區終端能源消費總量
之比,能源使用量均按標煤計。其中,清潔能源包括用作燃
燒的天然氣、焦爐煤氣、其他煤氣、煉廠干氣、液化石油氣
等清潔燃氣、電和低硫輕柴油等清潔燃油(不包括機動車用
燃油)。
計算公式:清潔能源使用率(%)=清潔能源使用量(tce)
/終端能源消費總量(tce)×100%。
三、資源利用綠色化指標(4個必選指標+2個可選指標)
資源利用綠色化指標包括水資源產出率、土地資源產出
率、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4個
必選指標,以及從中水回用率、余熱資源回收利用率、廢氣
資源回收利用率、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率4個可選指標中選取
的2個指標。
(一)水資源產出率(必選)
指標解釋:指報告期內園區消耗單位新鮮水量所創造的
工業增加值。工業用新鮮水量:指報告期內企業廠區內用于
生產和生活的新鮮水量(生活用水單獨計量且生活污水不與
6
工業廢水混排的除外),它等于企業從城市自來水取用的水
量和企業自備水用量之和。
計算公式:水資源產出率=園區工業增加值(萬元不變
價)/園區工業用新鮮水量(m
3
)。
(二)土地資源產出率(必選)
指標解釋:指報告期內園區單位工業用地面積產生的工
業增加值。工業用地面積指工業園區規劃建設范圍內按照土
地規劃作為工業用地并已投入生產的土地面積。工業用地指
工礦企業的生產車間、庫房及其附屬設施等用地,包括專用
的鐵路、碼頭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礦用地。
計算公式:土地產出率=園區工業增加值(萬元不變價)
/園區工業用地面積(km
2
)。
(三)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必選)
指標解釋:指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量占工業固體廢物
產生量(包括綜合利用往年貯存量)的百分率。工業固體廢物
綜合利用量指報告期內企業通過回收、加工、循環、交換等
方式,從固體廢物中提取或者使其轉化為可以利用的資源、
能源和其他原材料的固體廢物量(包括當年利用往年的工業
固體廢物貯存量),如用作農業肥料、生產建筑材料、筑路
等。綜合利用量由原產生固體廢物的單位統計。
計算公式:工業固體廢棄物綜合利用率=工業固體廢棄
物綜合利用量(t)/(工業固體廢棄物產生量+綜合利用往
7
年貯存量(t))×100%。
(四)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必選)
指標解釋:指工業重復用水量占工業用水總量的百分
率。工業重復用水量指報告期內企業生產用水中重復再利用
的水量,包括循環使用、一水多用和串級使用的水量(含經
處理后回用量)。工業用水總量指報告期內企業廠區內用于
生產和生活的水量,它等于工業用新鮮水量與工業重復用水
量之和。
計算公式: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工業重復用水量(m3)
/工業用水總量(m3)×100%。
(五)中水回用率(可選)
指標解釋:指園區內再生水的回用量與污水處理廠處理
量的比值。其中,再生水(中水)是指二級達標水經再生工
藝凈化處理后,達到中水水質指標要求,滿足某種使用要求
的水。
計算公式:中水會用率(%)=園區再生水(中水)回用
量(萬噸)/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量(萬噸)×100%。
(六)余熱資源回收利用率(可選)
指標解釋:已回收利用的余熱占園區余熱資源的比重。
它是反映企業余熱資源回收利用程度的重要指標。余熱回收
利用是回收生產工藝過程中排出的具有高于環境溫度的氣
態(如高溫煙氣)、液態(如冷卻水)、固態(如各種高溫鋼
8
材)物質所載有的熱能,并加以利用的過程。園區余熱資源
量按照GB/T1028計算。
計算公式:余熱資源回收利用率(%)=回收利用的余熱
資源量(kJ)/園區總余熱資源量(kJ)×100%。
(七)廢氣資源回收利用率(可選)
指標解釋:回收利用的廢氣資源量占園區廢氣資源的比
重。廢氣資源量為經技術經濟分析確定的可回收利用的廢氣
量。園區中可回收利用的廢氣資源包括但不限于焦爐煤氣、
高爐煤氣、轉爐煤氣、電石尾氣、黃磷尾氣、化工合成馳放
氣。
計算公式:廢氣資源回收利用率(%)=回收利用的廢氣
資源量(萬m
3
)/園區可回收利用總廢氣資源量(萬m
3
)×
100%。
(八)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率(可選)
指標解釋:本指標主要適用于再生資源類園區,是指園
區內再生資源的循環利用量與再生資源收集量的比值。再生
資源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廢鋼鐵、廢有色金屬、廢紙、廢塑料、
廢舊紡織品、廢舊木材、廢舊輪胎、廢礦物油、廢棄電器電
子產品、報廢汽車等。
計算公式: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率(%)=再生資源循環利
用量(萬噸)/再生資源收集量(萬噸)×100%。
四、基礎設施綠色化指標(1個必選指標+2個可選指標)
9
基礎設施綠色化指標包括污水集中處理設施1個必選指
標,以及從新建工業建筑中綠色建筑的比例、新建公共建筑
中綠色建筑的比例2個可選指標中選取1個指標,從500米
公交站點覆蓋率、節能與新能源公交車比例2個可選指標中
選取1個指標。
(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必選)
指標解釋:園區內所有工業廢水經預處理達到集中處理
要求后進入安裝有自動在線監控裝置的污水集中處理設施
(園區內或園區外)。
(二)新建工業建筑中綠色建筑的比例(可選)
指標解釋:園區新建工業建筑中的綠色建筑是按照GB/T
50878-2013《綠色工業建筑評價標準》評價,獲得二星及以
上評級的工業建筑。
計算公式:新建工業建筑中綠色建筑的比例(%)=新建
工業建筑中綠色建筑的面積(m
2
)/園區新建工業建筑面積
(m
2
)×100%。
(三)新建公共建筑中綠色建筑的比例(可選)
指標解釋:園區新建公共建筑中的綠色建筑是按照GB/T
50378-2014《綠色建筑評價標準》評價,獲得二星及以上
評級的公共建筑。
計算公式:新建公共建筑中綠色建筑的比例(%)=新建
公共建筑中綠色建筑的面積(m
2
)/園區新建公共建筑面積
10
(m
2
)×100%。
(四)500米公交站點覆蓋率(可選)
指標解釋:園區公共交通車站服務覆蓋面積的總和占園
區建成區面積的百分比。
計算公式:具體根據GB50220計算。
(五)節能與新能源公交車比例(可選)
指標解釋:新能源公交車是指采用新型動力系統,完全
或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驅動的公交車。非插電式混合動力公交
車是指沒有外接充電功能的混合動力公交車。新能源公交車
和非插電式混合動力公交車合稱節能與新能源公交車。
計算公式:節能與新能源公交車比例(%)=節能與新能
源公交車數量(輛)/園區公交車總量(輛)×100%。
五、產業綠色化指標(2個必選指標+1個可選指標)
產業綠色化指標包括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園區工業總
產值比例、綠色產業增加值占園區工業增加值比例2個必選
指標,以及從人均工業增加值和現代服務業比例兩個可選指
標中選取1個指標。
(一)綠色產業增加值占園區工業增加值比例(必選)
指標解釋:園區內綠色產業的增加值與園區工業增加值
的比值。其中,綠色產業增加值是依據國家統計局《戰略性
新興產業分類(2012)》(試行)中關于節能環保產業和新能
源產業的具體分類統計得到。
11
計算公式:綠色產業增加值占園區工業增加值比例(%)
=綠色產業增加值(萬元)/園區工業增加值(萬元)×100%。
(二)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園區工業總產值比例(必選)
指標解釋:園區內高新技術企業的工業總產值占園區工
業總產值的比值。其中,高新技術企業是指依據《高新技術
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認定的工業范疇的高新技術企業。
計算公式: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園區工業總產值比例
(%)=高新技術企業的工業產值之和(萬元)/工業園區工
業總產值(萬元)×100%。
(三)人均工業增加值(可選)
指標解釋:園區工業增加值與園區內工業企業從業人數
的比值。
計算公式:人均工業增加值(萬元/人)=園區工業增加
值(萬元)/園區年末工業企業從業人數(人)。
(四)現代服務業比例(可選)
指標解釋:為適應現代園區發展的需求,而產生和發展
起來的具有高技術含量和高文化含量的服務業。主要包括基
礎服務(包括通信服務和信息服務)、生產和市場服務(包
括金融、物流、批發、電子商務、農業支撐服務以及中介和
咨詢等專業服務)、個人消費服務(包括教育、醫療保健、
住宿、餐飲、文化娛樂、旅游、房地產、商品零售等)和公
共服務(包括政府的公共管理服務、基礎教育、公共衛生、
12
醫療以及公益性信息服務等)。
計算公式:現代服務業比例(%)=現代服務業增加值(萬
元)/園區GDP×100%。
六、生態環境綠色化指標(5個必選指標+1個可選指標)
生態環境綠色化指標包括工業固體廢棄物(含危廢)處
置利用率、萬元工業增加值碳排放量消減率、單位工業增加
值廢水排放量、主要污染物彈性系數、園區空氣質量優良率
6個必選指標,以及從道路遮蔭比例、露天停車場遮蔭比例
2個可選指標選取1個指標。
(一)工業固體廢棄物(含危廢)處置利用率(必選)
指標解釋:園區范圍內各工業企業安全處置、綜合利用
及安全貯存的工業固體廢物量(含危險廢物)之和與當年工
業固體廢物總產生量的比值。
計算公式:工業固體廢棄物(含危廢)處置利用率(%)
=園區當年工業固體廢物處置利用量(含危險廢物)(t)/園
區當年工業固體廢物總產生量(t)×100%。
(二)萬元工業增加值碳排放量消減率(必選)
指標解釋:園區內工業企業產生單位工業增加值所排放
的二氧化碳當量的創建期年均消減率。創建期是指綠色園區
創建周期。
計算公式:萬元工業增加值碳排放量消減率(%)=[1-
(驗收年單位工業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tCO2eq./萬元)/
13
創建基準年單位工業增加值二氧化碳排放量(tCO2eq./萬
元))
1/創建周期
]×100%。
(三)單位工業增加值廢水排放量(必選)
指標解釋:指園區單位工業增加值排放的工業廢水量,
不包括企業梯級利用的廢水和園區內居民排放的生活廢水。
計算公式:單位工業增加值廢水排放量(t/萬元)=園
區工業廢水排放總量(t)/園區工業增加值總量(萬元)。
(四)主要污染物彈性系數(必選)
指標解釋:指園區內工業企業排放的各類主要污染物排
放彈性系數的算術平均值。其中,主要污染物指從創建基準
年到驗收年,國家政策明確要求總量減排和控制的污染物,
包括COD、SO2、氨氮、NOX等。某種主要污染物排放彈性系
數,指園區內工業企業排放的某一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的
三年年均增長率與工業增加值三年年均增長率的比值。
計算公式:某種污染物排放彈性系數=某種污染物排放
量創建周期年均增長率(%)/園區工業增加值創建周期年均
增長率(%);主要污染物排放彈性系數=主要污染物排放彈
性系數之和/污染物個數。
(五)園區空氣質量優良率(必選)
指標解釋:指空氣質量優良天數占全年天數的比例???/p>
氣質量優良等級按照GB3085《環境空氣質量標準》確定。
(六)綠化覆蓋率(可選)
14
指標解釋:園區內各類綠地總面積與園區規劃范圍內用
地總面積的比值。
計算公式:綠色覆蓋率(%)=園區內各類綠地總面積(m
2
)
/園區用地總面積(m
2
)×100%。
(七)道路遮蔭比例(可選)
指標解釋:指道路兩旁樹冠垂直投影遮蔽的總陰影面積
與步行道路總面積的比值。
計算公式:道路遮蔭比例(%)=道路兩旁樹冠垂直投影
遮蔽的總陰影面積(m
2
)/步行道路總面積(m
2
)×100%。
(八)露天停車場遮蔭比例(可選)
指標解釋:指露天停車場樹冠垂直投影遮蔽的總陰影面
積與露天停車場總面積的比值。
計算公式:露天停車場遮蔭比例(%)=露天停車場樹冠
垂直投影遮蔽的總陰影面積(m
2
)/露天停車場總面積(m
2
)
×100%。
七、運行管理綠色化指標(3個必選指標)
運行管理綠色化指標包括綠色園區標準體系完善程度、
編制綠色園區發展規劃、綠色園區信息平臺完善程度3個必
選指標。
(一)綠色園區標準體系完善程度(必選)
指標解釋:主要考核是否建立與其產業鏈和主導產業相
適應的綠色園區標準體系,具體包括能源利用綠色化標準、
15
資源利用綠色化標準、基礎設施綠色化標準、產業綠色化標
準、生態環境綠色化標準等;是否制定監管強制性綠色相關
標準執行的有關制度文件;是否開展綠色相關標準的宣貫和
培訓等。
(二)編制綠色園區發展規劃(必選)
指標解釋:按照本實施方案的創建內容編制綠色園區發
展規劃,原則上每五年編制一次。
(三)綠色園區信息平臺完善程度(必選)
指標解釋:主要考核是否創建局域網;是否定期在園區
管委會網站、局域網或相關網站上發布綠色園區建設和改造
信息;是否在園區局域網上有園區主導行業清潔生產技術信
息(主要包括原材料選擇、節水、節能、環保等方面)、廢
物資源化技術信息、綠色建筑技術信息、綠色交通技術信息
等。
1
附件3
綠色供應鏈管理評價要求
一、總則
(一)定義、目的及范圍
綠色供應鏈是將環境保護和資源節約的理念貫穿于企
業從產品設計到原材料采購、生產、運輸、儲存、銷售、使
用和報廢處理的全過程,使企業的經濟活動與環境保護相協
調的上下游供應關系。
推行綠色供應鏈管理的目的是發揮供應鏈上核心企業
的主體作用,一方面做好自身的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工作,
不斷擴大對社會的有效供給,另一方面引領帶動供應鏈上下
游企業持續提高資源能源利用效率,改善環境績效,實現綠
色發展。
綠色供應鏈管理范圍:按照產品生命周期要求,對設計、
采購、生產、物流、回收等業務流程進行管理,其中涉及供
應商、制造企業、物流商、銷售商、最終用戶以及回收、拆
解等企業的協作。
(二)基本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具有較強的行業影響力;
3.具有較完善的能源資源、環境管理體系,各項管理
2
制度健全,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及標準規范要求,近
三年無重大安全和環境污染事故;
4.擁有數量眾多的供應商,在供應商中有很強的影響
力,與上下游供應商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
5.有完善的供應商管理體系,建立健全的供應商認證、
選擇、審核、績效管理和退出機制;
6.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銷售盈利能力處于行業領
先水平;
7.對實施綠色供應鏈管理有明確的工作目標、思路、
計劃和措施。
二、企業綠色供應鏈管理關鍵環節
(一)確立可持續的綠色供應鏈管理戰略
企業應將綠色供應鏈管理理念納入發展戰略規劃,明確
綠色供應鏈管理目標,設置管理部門,推進本企業綠色供應
鏈管理工作。要用整體系統的觀點將綠色供應鏈融入產品研
發、設計、采購、制造、回收處理等業務流程,識別能源資
源、環境風險和機遇,帶動上下游企業深度協作,發揮綠色
供應鏈管理優勢,不斷降低環境風險、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效
率,擴大綠色產品市場份額。
(二)實施綠色供應商管理
企業要樹立綠色采購理念,不斷改進和完善采購標準、
制度,將綠色采購貫穿原材料、產品和服務采購的全過程。
3
要從物料環保、污染預防、節能減排等方面對供應商進行綠
色伙伴認證、選擇和管理,推動供應商持續提高綠色發展水
平,共同構建綠色供應鏈。要早期介入、主動參與供應商的
研發制造過程,引導供應商減少各種原輔材料和包裝材料用
量、用更環保的材料替代,避免或減少環境污染。定期對供
應商進行培訓和技術支持,傳遞客戶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環
境要求,幫助供應商將要求融入業務之中并逐級傳遞。
(三)強化綠色生產
企業要建立基于產品全生命周期的綠色設計理念,整合
環境數據資源,建立基礎過程和產品數據庫,構建評價模型,
在研發設計階段開展全生命周期(LCA)評價。不斷提升綠
色技術創新能力,采用先進適用的工藝技術與設備,減少或
者避免生產過程中污染物的產生和排放。積極參與國際相關
技術規范標準的制定,促進業界綠色生產水平提升,引領行
業變革。
(四)建設綠色回收體系
企業要建立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主動承擔產品廢棄后
的回收和資源化利用責任。采用產品回收電子標簽、物聯網、
大數據和云計算等技術手段建立可核查、可溯源的綠色回收
體系。生產企業可直接主導或與專業從事廢舊產品回收利用
的企業或機構合作開展回收、處理與再利用,搭建拆解、回
收信息發布平臺,實現廢舊產品在生產企業、消費者、回收
4
企業、拆解企業間的有效流通。
(五)搭建綠色信息收集監測披露平臺
企業要建立能源消耗在線監測體系和減排監測數據庫,
定期發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披露企業節能減排目標完成情
況、污染物排放、違規情況等信息。要建立綠色供應鏈信息
平臺,收集綠色設計、綠色采購、綠色生產、綠色回收等過
程的數據,建立供應鏈上下游企業之間的信息交流機制,實
現生產企業、供應商、回收商以及政府部門、消費者之間的
信息共享。要加強對供應鏈上下游重點供應商的管理評級,
定期向社會披露重點供應商的環境信息,公布企業綠色采購
的實施成效。
三、企業綠色供應鏈管理評價方法
(一)評價方式
1.企業綠色供應鏈管理評價由第三方組織實施。
2.第三方根據根據綠色供應鏈管理關鍵環節,按照評
價標準對企業進行實地調查,查閱相關文件、報表、數據等,
確保評價結果客觀準確。
(二)評價指標體系
綠色供應鏈管理評價指標體系包括綠色供應鏈管理戰
略指標、綠色供應商管理指標、綠色生產指標、綠色回收指
標、綠色信息平臺建設指標、綠色信息披露指標6個方面。
具體如表1所示。
5
表1企業綠色供應鏈管理評價指標體系
一級指標序號二級指標單位
最高
分值
指標類型
綠色供應
鏈管理
戰略X1
1納入公司發展規劃X11-8定性
2制定綠色供應鏈管理目標X12-6定性
3設置專門管理機構X13-6定性
實施綠色
供應商
管理X2
4綠色采購標準制度完善X21-4定性
5供應商認證體系完善X22-3定性
6對供應商定期審核X23-3定性
7供應商績效評估制度健全X24-3定性
8定期對供應商進行培訓X25-3定性
9低風險供應商占比X26%4定量
綠色生產
X3
10節能減排環保合規X3110定性
11
符合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
X32
-10定性
綠色回收
X4
12產品回收率X41%5定量
13包裝回收率X42%5定量
14
回收體系完善(含自建、與第三
方聯合回收)X43
-5定性
15指導下游企業回收拆解X44
-
5定性
綠色信息
平臺建設
X5
16
綠色供應鏈管理信息平臺完善
X51
-10定性
綠色信息
披露X6
17披露企業節能減排減碳信息X61-2.5定性
18
披露高、中風險供應商審核率及
低風險供應商占比X62
-2.5定性
19披露供應商節能減排信息X63-2.5定性
20
發布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含綠色
采購信息)X64
-2.5定性
(三)綠色供應鏈評價指數計算方法
企業綠色供應鏈管理指數的計算公式如下。
6
1002.5X2.5X
2.5X2.5X10X5X5X5X5X10X10X
4X3X3X3X3X4X6X6X8XGSCI
6463
626151444342413231
262524232221131211
?????
??????????????????
??????????????????
)
(
式中GSCI為綠色供應鏈管理指數。
(四)綠色供應鏈評價結果
經評價綠色供應鏈管理指數大于80分(含等于)的企
業,認定為“卓越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優先享受國家各
項支持政策。
(五)部分指標說明
1.納入公司發展規劃:有明確的綠色供應鏈管理中長
期發展規劃、年度目標、指標、實施方案等文件。
2.供應商績效評估制度:建立供應商績效評估標準,
對供應商進行分級評價和管理。
3.低風險供應商占比的基準值取80%。達到或超過80%
得4分,其他分值的計算:比例值/80%*4。
4.節能減排環保合規:符合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法律
和法規,近五年無重大安全、環保、質量事故;配備能源、
水源監測設備及污染物監測設備(計量儀器符合GB/T17167
和GB24789)。
5.產品回收率X41的基準值為90%,達到或超過90%得
5分,其他分值的計算:比例值/90%*5。
6.包裝回收率X42的基準值為80%,達到或超過80%得
5分,其他分值的計算:比例值/80%*5。
7
7.指導下游企業回收拆解:具備回收拆解信息管理系
統,實現拆解信息的傳遞及產品的追溯。
8.綠色供應鏈管理信息平臺完善:對企業及其供應商
產品材質、工藝流程、能源資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等信息進
行有效收集與管理。
9.披露企業節能減排減碳信息:具體包括有毒有害物
質使用、能源資源利用效率、污染物排放、碳排放減少量、
產品回收利用率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