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港區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嘉興港區租賃廠房工業投資項目準入管理辦法》的通知
嘉興港區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嘉興港區租賃廠房工業投資項目準入管理辦法》的通知
乍浦鎮,港區各部門、單位:
《嘉興港區租賃廠房工業投資項目準入管理辦法》已經黨工委管委會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嘉興港區開發建設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6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
嘉興港區租賃廠房工業投資項目準入管理辦法
為貫徹落實《關于嘉興港區推進鎮村工業“退散進集”三年行動計劃(2016-2018)》(嘉港區辦〔2016〕64號)精神,進一步規范區內工業投資項目引進管理工作,提高產業項目質量和效益,優化產業準入和行政審批辦理機制,結合本區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總體目標
通過加強對租賃廠房項目的質量管理,使項目質量和產業能級得到提高,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存量廠房資源的配置更加合理和優化,資源利用率和貢獻率取得提升,發展環境不斷改善。
二、適用范圍
港區所有租賃或使用他人廠房的工業投資項目。
三、項目要求
項目基本要求:所使用場所的土地、廠房合法有效,項目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200萬元,稅收不低于200元/平方米,且租賃廠房面積不低于500平方米。
(一)禁止準入類項目
1.鑄造、鍛造、冶煉、電鍍、印染、小化工、水泥、電解鋁、石材加工、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等行業,以及不符合環保、安全生產、能耗、消防要求的項目;
2.有鉛、汞、鉻、鎘、砷、鎳、鋅、銅重金屬污染物排放的項目;
3.有生產廢水產生,總廢水(包括生活廢水)排放強度(總廢水排放量/投資額)超過4噸/萬元;或有惡臭氣體產生且對空氣環境質量影響較大的項目;
4.含噴涂工藝的項目;屬于廢舊資源(含生物質)加工、再生利用的項目(政府民生工程除外);屬于石灰和石膏制造的項目;
5.除上述項目外,還包括其它不符合行業準入條件的項目,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或政策文件明令限制、禁止(淘汰)的其他項目。
(二)嚴格控制類項目
凡服裝、塑料造粒、紙制品、木制品、箱包、家具、印刷、小五金等項目,應從環保、安全、消防、能耗等方面嚴格審核。
(三)鼓勵準入類項目
1.具有較高科技含量的電子信息、汽車零部件、機電裝備、新材料、新能源等符合產業導向項目;
2.采用先進設備和先進工藝技術的企業或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高新技術企業投資項目;
3.屬于國家和省、市戰略性新興產業項目;
4.成長性好,行業市場內占有率位居前列的企業投資項目;
5.投資強度、稅收強度、產出強度明顯高于行業平均值的鼓勵類項目。
四、工作措施
(一)實施登記備案制度
對港區范圍內工業用地、廠房租賃實行登記備案制度,進一步加強工業用地和廠房出租情況的信息管理,完善閑置廠房登記與使用核銷登記信息臺帳,建立閑置廠房信息數據庫。廠房租賃前須提供建筑消防審驗合格信息或房產信息證明材料,且廠房租賃前須提供建筑消防審驗合格信息或房產信息證明材料,且與實際使用性質相符。對符合產業導向、節能環保、安全生產等要求的,在三個月內補辦相關手續;對不符合要求的項目,報請管委會責成相關部門加大指導、檢查和整治力度,對改變土地性質、安全隱患嚴重、環境影響惡劣及無證經營的企業,堅決予以查處。
(二)嚴格審查制度
對租賃或使用區內閑置廠房的工業投資項目加大審核力度。凡選址在港區規劃要求的工業園區之外的,原則上不得新設工業投資項目。凡屬關停淘汰類的“低小散”企業的,一律不得辦理企業設立、變更和項目備案等審批手續。凡在區內租賃或使用閑置廠房設立、變更工業投資項目的,廠房產權所有人或承租人在項目正式入駐前應按照《嘉興港區工業投資項目(租賃廠房)申報表》的有關內容如實填寫后上報嘉興港區工業投資項目聯合評審小組予以初審,經聯審后憑聯審意見方可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三)規范后評估制度
項目投資方必須對《嘉興港區工業投資項目(租賃廠房)申報表》所反映的內容的真實性負全部責任,凡提供虛假申請資料的,取消項目審核(聯審)申請資格,凡造成不良后果的,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廠房產權所有人必須對入駐項目承擔主體責任,確保廠房符合消防、安全、環保等要求,加強入駐項目排污、用能、消防、安全等方面管理。聯審小組承擔項目引進責任,重點負責把好源頭、優化資源配置,強化引導和企業服務,對項目情況進行審核,對通過準入的項目,每年對項目單位或投資主體承諾的項目業態、投資強度、產出水平、生產工藝、綜合效益等實施后評估,并采取相應的鼓勵或限制措施。
(四)優化項目服務機制
一方面,建立招商信息服務平臺。建立港區工業土地、廠房供需信息平臺,在嘉興港區門戶網站上統一發布信息,幫助并指導出租或轉讓主體開展閑置土地、廠房招商。另一方面,加強管理服務。各職能部門加強對承租企業的指導、管理和服務,幫助企業申報國家、省、市各類扶持政策,促進企業健康成長、做大做強。同時加強對租賃廠房雙方的法制教育和執法檢查,規范租賃雙方行為,增強企業的社會責任感,真正做到合法經營、誠信經營。
五、申報程序
(一)申請
需租用工業土地或廠房的項目,由項目投資主體向嘉興港區工業投資項目聯合評審小組提出項目準入申請,申請材料包括:嘉興港區工業投資項目(租賃廠房)申報表、廠房租賃合同、項目可行性報告。
(二)受理
嘉興港區工業投資項目聯合評審小組自接到申請材料10個工作日內向企業進行反饋,對符合準入條件的,出具《聯審小組成員單位評審意見表》,對不符合準入條件的,一次性說明原因。
(三)審核
經發局將不定期召集乍浦鎮、規劃建設局、環保局、國土分局、安監局、綜合執法局、消防大隊、市場監管局、拆遷辦等聯審小組成員單位,召開嘉興港區租賃廠房工業投資項目準入聯審會議。首先,審核項目是否符合產業政策及準入條件,凡不符合產業導向、能源評價、環境評價、安全評價、職業病危害預評價的,實行一票否決制。其次,對申報項目的廠房租賃情況與閑置廠房信息數據庫進行比對核實,經比對核實,廠房經備案登記的,出具聯審意見,廠房未經備案登記的,則通報補登記并暫緩備案、核準。
(四)入駐
對符合準入條件的項目,由引進單位協助項目業主,憑《聯審小組成員單位評審意見表》辦理項目立項、工商注冊、稅務登記、勞動保障、環評、安評等相關入駐手續。
六、附則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1.嘉興港區工業投資項目(租賃廠房)申報表
2.聯審小組成員單位評審意見表
附表1
嘉興港區工業投資項目(租賃廠房)申報表
項目名稱 | ||||||||
企業名稱 | ||||||||
項目主要內容 | ||||||||
產業類別 | ||||||||
注冊資金 | 計劃總投資 | |||||||
租賃廠房產權人 | 租賃廠房地址 | |||||||
租賃廠房面積 | 產權證號 | |||||||
主要產品 | ||||||||
主要工藝設備 | ||||||||
預計年銷售收入 | 預計年稅收 | |||||||
計劃用電裝機容量(KVA) | 年用電(萬千瓦時)、其他用能情況請注明何種能源、年耗用量 | |||||||
萬元工業增加值能耗預測(噸/萬元) | 污水納管情況 | |||||||
廢水污染物排放量(噸/年) | 化學需氧量 | 計劃年用水情況 其中地表水(立方米) | ||||||
氨氮 | ||||||||
廢氣污染物排放量(噸/年) | 二氧化硫 | |||||||
氮氧化物 | ||||||||
揮發性有機物 | ||||||||
煙粉塵 | ||||||||
是否有鉛、汞、鉻、鎘、砷、鎳、鋅、銅重金屬污染物排放 | ||||||||
項目投資者承諾:以上提供的數據真實可靠,并嚴格按照以上條件進行履約。 | 廠房出租人承諾:出租工業土地、廠房合法有效,并具備項目生產所需的消防、安全和排污條件。 | |||||||
法人代表簽字: |
聯系電話: |
法人代表簽字: |
聯系電話: | |||||
聯審意見:
|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 |||||||
附表2
聯審小組成員單位評審意見表
項目名稱:
序號 | 部 門 | 評審意見 | 簽 名 |
1 | 乍浦鎮 | ||
2 | 經發局 | ||
3 | 規劃建設局 | ||
4 | 環保局 | ||
5 | 國土分局 | ||
6 | 安監局 | ||
7 | 綜合執法局 | ||
8 | 消防大隊 | ||
9 | 市場監管局 | ||
10 | 拆遷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