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在高能耗企業實行限能限電措施的通知
關于實行限能限電措施的通知(掛網)(以此件為準) (1).docx
關于在高能耗企業實行限能限電措施
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平湖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獨山港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級有關部門及相關企業:
根據《平湖市2016年節能降耗工作意見》、年度節能降耗目標任務,我市從6月份起實施預算化用能管理方案,到10月底截止的效果來看,存在超用電情況,為切實落實節能計劃,經研究決定,11月起在高能耗企業、D類企業實行限能限電措施,通知如下:
一、限電限能對象及目標
(一)9家重點用能企業限能限電。按照《1-10月9家重點用能企業預算化用能執行情況通報》(平節能〔2016〕11號)要求執行。
(二)高能耗企業限產限電(名單見附表,共18家)。限產、集中檢修時間累計達到兩周,限產限電削減5%以上,綜合能耗增長控制在5%以內。
(三)D類企業限產限能有序用電(名單見附表,共18家)。限產、檢修時間累計兩周以上,用電總量削減5%以上,綜合能耗年度零增長。
二、工作要求
(一)各相關企業要按照限電限能目標排出限電限能計劃,上報鎮街道、開發區的經濟建設服務中心、經發局和市經信局能源科,并確定執行到位。
(二)各鎮街道、開發區要督促相關企業嚴格按照限電限能目標,制訂方案,督促落實。
(三)對不執行目標要求的企業,明年減少下達預算化用能指標,并嚴格執行差別化電價和超用能累進加價政策。
特此通知。
平湖市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節能降耗辦公室
2016年11月9 日
附件:限能限電企業名單
抄送:市府辦,劉中華市長,錢勇彪副市長。
平湖市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節能降耗辦公室 2016年11月9 日印發